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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/台北報導
110年的公告土地現值已經在110年1月1日公告,今年全國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漲約1.64%,除了澎湖縣小跌約0.02%,其他縣市均調漲。新竹縣稅務局提醒,於去年12月訂約的民眾,應把握從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土增稅,縱使申報日在今年1月,依規定仍然是以訂約日,也就是109年的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,核課土增稅。
稅務局提醒民眾,109年12月31日訂約者,欲適用109年公告土地現值作為移轉現值,最遲需在110年1月29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單位申報土增稅,所以,如果在110年1月30日以後才申報,稅捐稽徵機關會以收件日當期即110年的公告土地現值為移轉現值,計算應納土增稅。
全台土地現值都漲了!「這時間」前申報土增稅還能少繳。圖/Pixabay
舉例來說:李先生於109年12月31日訂定契約出售A土地,109年公告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3萬元,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漲為每平方公尺3萬5千元,此時,若在訂約之日起算30日內,即110年1月29日以前提出申報,就可以109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3萬元為移轉現值計算應納土增稅額。
若超過期限,也就是110年1月30日以後始申報,稅捐稽徵機關會以收件日當期110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每平方公尺3萬5仟元為移轉現值計算應納土增稅。稅額相差甚鉅,為維護自身權益,一定要注意申報期限。
本文出自: https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210120/3743340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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